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,确保我校2025-2026学年春季国家助学金(含退役士兵)正常发放,根据《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皖财教〔2023〕508号)以及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与管理实施办法(修订)》(阜职〔2025〕69号)等文件精神,各教学单位针对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复核对象
获得2025-2026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学生(含退役士兵)。
二、复核内容
如学生存在休学、退学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情况,学校将取消该生本学期受助资格并转助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(退役士兵不需要转助其他学生),休学学生的助学金将在该生复学后的学期发放。
三、复核流程
(一)教学单位复核
认真组织审核学生是否继续享有受助资格,如有取消受助资格的学生,请组织填报《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统计表》(附件)。
(二)学校审核
学生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。
四、报送要求
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复核统计工作,于3月10日前将《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统计表》纸质版报送学生处726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zyxsczz@163.com。
附件:
2025-2026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核统计表.xlsx
学生处
2026年3月2日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