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开展2025-2026学年“勤工助学之星”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
各用工单位:
为切实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,深入引导广大受助学生厚植自立自强、诚信感恩的优良品格,强化社会责任感,树立正确劳动观,养成良好劳动品质,经学校研究。决定组织开展2025-2026学年“勤工助学之星”评选推荐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对象
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在校生。
二、推荐名额
根据各用工单位勤工助学学生人数,推荐名额分配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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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工单位 |
名额 |
用工单位 |
名额 |
|
城乡建设学院 |
2 |
教务处 |
1 |
|
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|
6 |
学生处、招生就业处 |
2 |
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3 |
财务处 |
1 |
|
康养护理学院 |
3 |
宣传统战部、组织人事部 |
2 |
|
医学院 |
3 |
团委 |
3 |
|
学前教育学院 |
3 |
图文信息中心 |
2 |
|
公共基础教育学院 |
4 |
实验实训中心(培训中心) |
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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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卫处 |
2 |
总务处 |
1 |
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1 |
总计 |
41 |
三、基本推荐条件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,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;
2.积极主动参与“勤工助学”岗位工作,态度端正,责任心强,踏实肯干,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实践技能,工作量饱满,表现优异;
3.积极服务同学,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,在经济上积极追求独立,在压力、挫折和磨难面前表现出顽强的毅力,受到老师、同学一致认可,能够立起榜样标杆,发挥引领示范作用;
4.2025-2026学年在本部门连续勤工助学满一学期以上(以系统记录为准),认真按时完成所在用工部门交办的任务。
四、推荐材料基本要求
1.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的岗位工作经历和自立自强故事。体裁不限,字数原则上在800字以上,要求图文并茂。
2.内容应生动展现学生不畏困难、自立自强、奋发向上、诚信感恩、成长成才的精神风貌,要求主题鲜明、语言流畅、文风平实、真实生动。
3.文档格式为Word,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,正文为仿宋GB2312三号字,行间距为单倍行距。
4.材料必须实事求是,严禁抄袭。学生应结合自身经历真情实感讲述勤工助学故事,一经发现抄袭,即取消参评资格。
五、活动实施
1.逐级推荐。各用工单位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,学生需用工单位推荐申报,并填写2025-2026学年“勤工助学之星”推荐汇总表(附件),于2026年5月15日前将所有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440111872@qq.com,邮件主题为“用人单位+勤工助学之星推荐材料”,纸质版报送至综合楼726办公室。
2.评选公示。学生处对推荐的勤工助学之星进行评选公示,并颁发证书及260元奖励。
3.事迹宣传。学生处将根据申报材料,择优在媒体平台推荐宣传“勤工助学之星”优秀典型事迹。
六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联系人:热黑曼
联系电话:2179097
学生处
2026年5月6日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