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2026-2027学年学生资助投诉渠道的公告
各位同学:
为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开展,切实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现将学生资助投诉渠道公布如下:
一、教学单位投诉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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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单位 |
投诉电话 |
投诉邮箱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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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建设学院 |
0558-2198155 |
2268987077@qq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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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基础教育学院 |
0558-2179220 |
510179245@qq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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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与管理学院 |
0558-2179051 |
1064102793@qq.com |
困难生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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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58-2179051 |
1395999175@qq.com |
校级奖学金、优秀毕业生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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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养护理学院 |
0558-2179130 |
2315328861@qq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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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与智能制造学院 |
0558-2179780 |
981017005@qq.com |
困难生、国家助学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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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558-2179780 |
1019703172@qq.com |
各类评奖评优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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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前教育学院 |
0558-2172283 |
1037911050@qq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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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院 |
0558-2181523 |
1021148481@qq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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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学校投诉渠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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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 |
投诉电话 |
投诉邮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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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|
0558-2179097 |
fzyxsczz@163.com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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纪委 |
0558-2198283 |
fyzyjw@163.com |
三、投诉要求
1.投诉应实事求是,不得捏造事实;
2.投诉内容应以书面的形式,内容需清楚、准确、具体;
3.投诉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,以便及时反馈处理结果,投诉人信息将会严格保密;
4.投诉受理时间自本学年该项评选工作启动至公示期结束。
四、受理程序
1.学生如有异议,先向所在教学单位进行反映,各教学单位进行摸排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学生;
2.对各教学单位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,在学校公示期结束之前,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书面投诉;
3.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收到学生投诉后进行调查核实,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学生进行回复,经查证属实的,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,重大线索学生处将联合纪委协同查办;
4.投诉处理结束后,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将投诉材料、调查记录及处理结果整理归档备查。
希望各位同学积极监督学生资助工作,如发现问题及时通过上述渠道进行反馈。我们将认真对待每一个投诉,切实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。
学生处
2026年9月15日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