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工作的通知
各教学单位:
为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,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根据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(阜职院〔2021〕84号)文件精神,学校组织开展2025-2026学年度学生综合测评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综合测评工作程序
1.个人上传附加分材料
学生登录“今日校园”APP,进入“综合测评”模块,对照附加分加分条件,上传2025‑2026学年度(2025年9月1日—2026年8月31日)各级各类获奖佐证材料。此项工作须于9月13日前完成。
2.班级评议小组开展评议
各班成立班级评议小组,由辅导员(班主任)担任组长。在辅导员(班主任)指导下,通过全班民主评议,推选6名具有广泛代表性的学生担任评议小组成员,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4人,并在“综合测评”模块完成评议小组成员信息录入。班级评议小组成员严格依据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相关规定,完成本班全体学生德育素质、能力素质基础测评分的评议打分。此项工作须于9月13日前完成。
3.评议小组开展材料审核
针对学生上传的获奖及其他佐证材料,班级评议小组在学工系统内对材料真实性、合规性开展审核,对照测评标准及计分规则完成附加分项目、对应分值的核对;同时,对每位学生的减分项如实做好系统操作。此项工作须于9月15日前完成。
4.系统自动合成综合测评总分
学工系统结合班级评议小组提交的学生德育素质测评分、能力素质测评分、各类加减分审核结果,对接教务系统课程成绩,按照综合测评各项指标权重,自动核算每位学生的综合测评总积分和排名。此项工作须于9月16日前完成。
5.测评结果公示
各班级通过合适形式完成本班综合测评结果公示,同时报送教学单位,在教学单位信息栏同步公示。公示时间:9月16日至9月18日。
6.材料报送归档
各教学单位完成本单位学生综合测评结果审核后,从系统导出测评结果并打印、加盖单位公章,报送学生处备案;原始佐证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妥善留存保管。报送截止时间:9月22日。
二、相关要求
1.各教学单位须严格对照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相关标准,组织开展符合测评条件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。学生即便无附加分佐证材料,也须完成测评流程;未完成测评的学生,将无法查询本人综合测评分数及排名,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。
2.各班级须召开专题班会,向全体学生客观、清晰解读综合测评工作依据与测评标准,严格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组织实施测评工作。评议小组成员须审慎客观开展打分,测评分数一经提交,不得更改。
3.各班级、各教学单位在附加分审核环节,须严格对照项目标准如实审核分值。如学生提交材料不符合加分项目名称或计分要求,应及时告知学生按规定修改或删除,并于9月13日前重新提交。9月13日后,系统关闭学生附加分材料提交入口,不再接收学生补充提交的任何附加分材料。
4.各教学单位在测评工作全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学生意见反馈,认真听取学生反映问题,全面核查核实有关情况,稳妥处置测评异议。学生处设立投诉反馈渠道,收到学生投诉后,将第一时间转交相关教学单位开展核查处置。
5.本次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为保障后续评优评奖相关工作有序开展,请各教学单位严格遵照上述时间节点,按期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。
三、联系方式
1.联系人:王老师
2.联系电话:2198113
3.电子邮箱:20150002@fyvtc.edu.cn
学生处
2026年8月25日
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