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给予李婷婷等4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
经核实,我校李婷婷等2位同学休学期满,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二款和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(阜职院〔2023〕41号)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,经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,决定给予李婷婷等2位同学退学处理。
我校杨秀兰等2位同学,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第41号)第三十条第一款和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办法》(阜职院〔2023〕41号)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,经学校院长办公会研究,给予杨秀兰等2位同学退学处理。
具体名单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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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|
学号 |
姓名 |
性别 |
院系 |
年级 |
专业 |
异动原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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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
2001020115 |
李婷婷 |
女 |
城乡建设学院 |
2020 |
工程造价 |
休学期满不履行复学手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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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2001020102 |
常天文 |
男 |
城乡建设学院 |
2020 |
工程造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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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1803160140 |
杨秀兰 |
女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2018 |
会计 |
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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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1802070309 |
黄利利 |
女 |
康养护理学院 |
2018 |
护理 |
以上同学难于联系,无法直接送达,特予以决定公告送达。公告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—2月2日,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。
如学生对以上处理决定有异议,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,可以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审申诉,逾期视为放弃权利。
联系电话:0558-2198955
特此公告。
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
2024年1月22日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