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在学生公寓开展“安全文明月”活动的通知
学[2017]54号
关于在学生公寓开展“安全文明月”活动的通知
进入冬季,天气渐寒,威胁校园安全方面的因素增多,为确保学生公寓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,全面推进学生公寓文化建设步伐,预防和杜绝安全隐患发生,提高校园整体环境卫生质量,结合我校学生公寓实际情况,校学生处决定在学生公寓开展“安全文明月”活动,现将活动主要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本次全校“安全文明月”活动时间为12月21日--1月15日。
二、评比对象 全校所有学生寝室。
三、活动安排 本次学生公寓“安全文明月”活动从2017年12月21日开始至2018年1月15日基本结束,按照组织动员、集中检查、评价整改、检查总结四个阶段进行。
第一阶段:组织动员,教学单位自查(12月21日至12月31日) 本次活动以院系为单位、以班级为主体。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,宣传好、组织好、落实好。各辅导员、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寝室,具体指导学生按照相关要求对本院系寝室进行严格自查,尤其是高年级寝室,对不合格寝室进行限期整改。
第二阶段:集中检查(1月2日至1月5日) 校学生处组织校宿管科相关人员及各教学单位总支书记率辅导员、班主任对全校学生寝室进行安全卫生全面检查,并结合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整改意见。
第三阶段:评价整改(1月5日至1月10日)根据第二阶段的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,对不合格寝室进行全面整改。
第四阶段:检查总结(1月11日至1月15日) 对前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总结,并对检查成绩进行汇总整理,对“安全卫生先进寝室”进行通报表彰,对安全卫生状况较差寝室及涉及的教学单位和相关辅导员、班主任进行通报批评,并将结果与辅导员、班主任年终考核挂钩。对在本次学生公寓“安全文明月”活动中安全卫生状况较差的寝室进行全校通报批评,对于多次整改、批评教育无效,严重违纪的个人,根据《学生手册》中相关规定,给予相应处分,并记录学生档案。
四、具体要求 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强化监督,把此次活动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,认真组织好、宣传好、落实好、完成好,并致力于将整个活动深化持久地开展下去,形成公寓安全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。
校学生处
2017年12月21日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