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“奖学金”评选办法
阜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“奖学金”评选办法
为充分体现奖学金的奖励作用,进一步将竞争激励机制引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,促进学生勤奋学习,努力营造全院学生“比学习,赶先进"的学习氛围,严格按照教育“三个面向"的方针,培养、智、体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奖学金评选的比例、等级金额
学生的奖学金以班级为单位地进行评选,各班评选的学生人数控制在班级人数的10%以内,每学期评选一次,分为三个等级: 一等奖1名,奖学金300元;二等奖1名,奖学金200元;其余为三等奖,奖金100元。
二、奖学金的评选办法
1、各班级分别组成班级评议组,由班主任担任组长。在班主任的指导下,通过全班学生民主评议,推选3至5名有广泛代表性的学生担任成员。
2、班级评议组按照《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细则》的有关规定,对本班的每一位学生进行打分,排出名次,择优确定获奖学金的初选名单,并在班级张榜公布,接受监督。
3、班级评议组的初选结果,经系领导审核,签字盖章后报院学生处。由院学生处汇总后报院长办公会审批。
4、院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的获奖学生,由学院分发荣誉证书和奖金,并记入学生档案中。
三、评选要求
学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每年三月和九月各评一次,毕业班最后一学期的评比工作,可以在毕业前进行。在评选过程中,要严格按照《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细则》规定的评选条件和评比标准执行,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,做到公平、公开、合理、民主,使评比真正成为学生自我教育,自我总结,相互学习、互相促进的过程。
四、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能获得该学期的奖学金
1、凡有违反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或国家的法律、法令,法规行为的。
2、公共课有一门以上不及格或专业课有一门以上低于75分的。
3、凡无故旷课或每学期缺课十五课时的。
4、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院或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纪律公分的。
五、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