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全院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评比活动的通知
学[2013]46号
关于开展全院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评比活动的通知
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,积极营造管理育人、环境育人的 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浓厚氛围,学院出台来《关于开展全院“文明寝室”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》(学[2013]40号)文件。为将学生寝室内务和操行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组织好、落实好,建立长效机制,现就开展全院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评比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各教学院系部示范“文明寝室”比例分配:我院大一、二在籍学生寝室共837个,按全院学生寝室5%的比例评选示范“文明寝室”共43个。其中,经贸系6个,外语系2个,工科院7个、人文系5个,基础教学部5个,生化院18个。
二、上报示范“文明寝室”时间:各院系部要根据各自分配示范“文明寝室”数额和学生寝室分布的实际,积极开展学生寝室内务评比活动,通过“抓典型、树样板”,由点到面按照《关于开展全院“文明寝室”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》(学[2013]40号)文件要求评选出本院系部示范“文明寝室”,并于11月13日前上报校学生处。由校学生处统一制示范“文明寝室”标牌,组织有关院系负责人和学生代表进行参观学习,本学期内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和学院不定期抽查,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三、表彰和奖励:学期结束的前一周,召开总结表彰大会,对各院系部上报的、经过一学期全院师生监督和学院不定期抽查检验合格的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进行公开表彰和奖励,下学期在学院橱窗张贴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学生寝室。同时院学生处将把该项工作开展的优劣与辅导员(班主任)年终评优挂钩,与学生各类资助和评优比例挂钩。
四、相关要求:
1、各院系及辅导员、班主任是是学生寝室内务和操行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承担着在第一线的具体任务,一定要深入到学生中去,把加强学生寝室内务和操行管理的工作落实到位。各院系要相应成立由分管书记及辅导员、班主任组成的工作组织,负责落实具体工作;
2、各院系要认真挑选好示范“文明寝室”,严格按照文明寝室要求把好关,并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,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积极在全院营造学先进、赶先进的氛围;
3、学院对示范“文明寝室”实行每两周检查评比一次,召开例会,通报检查评比结果,对于连续出现两次不符合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要求的寝室,由分管领导召集该院系负责人谈话并限期整改。
阜阳职业技术学院
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