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全院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评比活动的通知
学[2014]48号
为加强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,积极营造管理育人、环境育人的 “比、学、赶、帮、超”浓厚氛围,学院出台来《关于开展全院“文明寝室”检查评比活动的通知》(学[2013]40号)文件。为将学生寝室内务和操行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组织好、落实好,建立长效机制,现就本学期开展全院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评比活动通知如下:
一、各教学单位示范“文明寝室”比例分配:由于我院大三学生即将外出顶岗实习,参加本学期“文明寝室”评比活动为大一、二在籍学生寝室,按全院学生寝室7%的比例评选示范“文明寝室”共54个。其中,经贸系6个,外语系1个,工科院11个、人文系6个,基础教学部7个,生化院23个。
二、评选要求:各院系部要根据各自分配示范“文明寝室”数额和学生寝室分布的实际,积极开展学生寝室内务评比活动,通过“抓典型、树样板”,由点到面按照《阜阳职业技术学院文明宿舍的评比标准》的要求评选出本单位示范“文明寝室”,公示全院,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和学院不定期抽查,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。
三、考评验收、奖惩表彰程序:为将学生寝室内务和操行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组织好、落实好,本学期学院从10-- 12月底坚持每月考评验收和奖惩表彰原则,积极开展全院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评比活动。各教学单位每月第二周周五日前上报校学生处“文明寝室”名单,由校学生处统一制示范“文明寝室”标牌,组织有关院系负责人和学生代表进行参观学习和实地考核验收,并通过校园网或橱窗张贴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学生寝室。同时院学生处将把该项工作开展的优劣与辅导员(班主任)年终评优挂钩。
四、相关要求:
1、各教学单位及辅导员、班主任是是学生寝室内务和操行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,承担着在第一线的具体任务,一定要深入到学生中去,把加强学生寝室内务和操行管理的工作落实到位。各教学单位要相应成立由分管书记及辅导员、班主任组成的工作组织,负责落实具体工作;
2、认真挑选好示范“文明寝室”,严格按照文明寝室要求把好关,并加强日常的督促检查,使其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积极在全院营造学先进、赶先进的氛围;
3、学院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示范“文明寝室”实行不定期检查考评,对于连续出现两次不符合示范“文明寝室”要求的寝室,由分管领导召集该院系负责人谈话并限期整改。
阜阳职业技术学院
二〇一四年十月八日
皖公网安备34120002001551号